关于举办漯河市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学联:

为庆祝建国67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及“五四”青年代表座谈会讲话精神,打造校园文化精品项目,营造健康、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新时代大学生风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漯河市委、漯河市学生联合会决定于2016年9月至12月联合举办漯河市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及青年代表座谈会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漯河市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具体工作。

三、参赛范围

全市在校大中专学生

四、活动内容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主要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具体开展以下五项比赛:

1、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歌手大赛(方案附后)

2、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舞蹈大赛(方案附后)

3、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器乐大赛(方案附后)

4、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短剧曲艺大赛(方案附后)

5、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主持人大赛(方案附后)

五、时间安排

1、预赛(9月15日—10月15日):由各学校团委按照方案要求自行组织。

2、复赛(10月16日—11月16日):由组委会按照各学校报名情况进行复赛,选取复赛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11月17日—12月17日):由组委会根据复赛结果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六、评比表彰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定,由主办单位统一进行表彰。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各类比赛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原创作品设最佳创作奖。组委会将对获奖单位和选手给予相应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学校团委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把此项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广泛参与。

(二)严格标准,认真推选。各相关学校团委要对参赛学生资格和参赛节目内容严格把关,参赛学生资格由各学校团委进行审查,参赛节目应以弘扬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和体现大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内容健康的艺术作品为主,鼓励原创作品,增强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

(三)把握要求,按时上报。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是全市范围内首次举办,各相关学校团委要按照时间要求,先在本校内进行预赛,选出进入复赛选手统一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

联系人:封亚村

联系电话:3113651

邮箱:lhtswxxb@163.com

地址:漯河市沙北路1号市委老楼511房间

 

附件:1、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歌手大赛方案

2、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舞蹈大赛方案

3、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器乐大赛方案

4、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短剧曲艺大赛方案

5、漯河市大中专学生校园主持人大赛方案

 

 

中共漯河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漯河市委    漯河市学生联合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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