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按照相关要求,申报一个类别的表彰人选或集体,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年4月14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市人社局和团市委联合成立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
团市委组宣部联系人:辛光辉
联系电话:0395-3177286
电子邮箱:lhtswzxb@163.com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
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
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
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的通知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 青 团 漯 河 市 委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磊 共青团漯河市委书记
副组长:陈和平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胡亚勇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副局长
郭广伟 共青团漯河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雯雯 共青团漯河市委工农青年部部长
辛光辉 共青团漯河市委组宣部部长
鲁颜召 共青团漯河市委学校少年部部长
刘承韶 漯河市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辛光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 青 团 河 南 省 委
豫人社办〔2016〕4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
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省级驻外团工委:
2015年,在省委和团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团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会议的工作部署,找准定位,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全面履行团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引导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表彰一批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领域各战线各系统14周岁-28周岁(1988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团省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团组织。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已经被推荐为“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荐其下属团支部。
曾获得“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200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50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30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河南、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二)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团中央、团省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连续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2014年2月28日前从事团的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团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三)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性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设有1个或1个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四)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的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团组织的候选人和单位。各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限报1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1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1个“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凡省辖市上报市县驻外团工委的,要事先征求省级驻外团工委意见,经省级驻外团工委批准后方可上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2000字以内),于4月19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3份(附电子版),征求意见表、汇总表报团省委组织部。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徐丽
联系电话:0371-69690219
团省委组织部 周详
联系电话:0371-65901147
电子邮箱:hntwzzb@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910团省委组织部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
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