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按照相关要求,申报一个类别的表彰人选或集体,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414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市人社局和团市委联合成立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

团市委组宣部联系人:辛光辉

联系电话:0395-3177286

电子邮箱:lhtswzxb@163.com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

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

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

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的通知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 青 团 漯 河 市 委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磊  共青团漯河市委书记

副组长:陈和平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胡亚勇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副局长

        郭广伟  共青团漯河市委办公室主任

        刘雯雯  共青团漯河市委工农青年部部长

        辛光辉  共青团漯河市委组宣部部长

        鲁颜召  共青团漯河市委学校少年部部长

        刘承韶  漯河市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辛光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豫人社办〔2016〕4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

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河南省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省级驻外团工委

2015年,在省委和团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团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会议的工作部署,找准定位,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全面履行团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引导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决定表彰一批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领域各战线各系统14周岁-28周岁(1988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团省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团组织。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已经被推荐为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荐其下属团支部。        

曾获得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200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50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30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河南、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二)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团中央、团省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连续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2014年2月28日前从事团的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团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三)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性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设有1个或1个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四)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的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团组织的候选人和单位各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限报1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1名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和1个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凡省辖市上报市县驻外团工委的,要事先征求省级驻外团工委意见,经省级驻外团工委批准后方可上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2000字以内),于4月19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3份(附电子版),征求意见表、汇总表报团省委组织部。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徐丽

联系电话:0371-69690219

团省委组织部   周详

联系电话:0371-65901147

电子邮箱:hntwzzb@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910团省委组织部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

干部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