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

“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漯河市委授予我市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集中展示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激励全市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推动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中做贡献,市人社局、团市委决定在2016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5年度“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一)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拟表彰30名; 

(二)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表彰20名; 

(三)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拟表彰10个;

(四)漯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拟表彰20个。

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个人(集体)均为初步候选人(集体),市人社局、团市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选,确定表彰对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为了优中选优,本次评选表彰施行差额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专职团干部不参与评选。

(二)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连续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2014228日前从事团的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团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9.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三)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市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设有至少一个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四)漯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已经被推报为“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和申报工作,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每个奖项的申报都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是乡镇、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外出务工等各类基层组织和个人,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团组织的候选人和单位。

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15日前将各类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3份报团市委组宣部(市委老楼511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团市委组宣部邮箱lhtswzx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五四表彰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系人:陈  

  话:0395-3177286

 

附件:1.漯河市“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

部”“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申报名额分配表

3.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漯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漯河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漯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7.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8.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 青 团 漯 河 市 委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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