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暨“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团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团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市共青团工作深入开展,团市委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暨“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30至12月1日,11月30日9:00前报到,12月1日下午结束。

(二)地点:市委党校(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参加人员

1、各县区团委全体机关干部(留一人值班);

2、各乡镇(街道)团委负责人;

3、市直及驻漯单位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

4、团市委全体机关干部。

三、授课内容

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团干部廉政教育和“青年之声”V3.0云平台建设技术专题培训,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进行汇报交流。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具体事宜

(一)做好参会报名工作。各单位相应人员需全部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要以团组织名义向团市委办公室统一请假。报名汇总表(附件1)请于11月26日12:0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团市委组宣部,邮箱lhtswzxb@163.com。

(二)做好培训前准备。为了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请参会人员会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学习内容,认真思考,针对如何改进和提高共青团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用于培训期间交流研讨。

(三)严格准守各项规定。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由团市委主办,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团市委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   崔博

电    话:0395-3132794

团市委组宣部联系人   陈琦

电    话:0395-3177286

 

附件:1.培训班参训人员汇总表

 

                              共青团漯河市委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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