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联思享汇|漯河市开展“希望小屋 与法‘童’行 ”送法进校园活动

   

为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和自护意识,6月6日,市青联法律界联合共青团召陵区委、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前往召陵区召陵镇第二中心小学青联“希望小屋”,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市青联法律界主任委员李夏,团召陵区委副书记袁艺丹、副书记王婧妍,召陵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林永生,法律界别部分委员以及9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活动中,市青联法律界秘书长、河南汇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谷广辉从认识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容易参与校园欺凌的类型等方面,并结合有关事例,就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召陵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赵田园以《青春,不容侵犯》为题,分别就性侵害的含义、性侵害的分类、以及性侵害的现实案例进行全面剖析讲解,告诉同学们要警惕“熟人不会侵害我”“两厢情愿不犯法”和“男孩不会被性侵”等误区,讲述了一堂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课。现场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下一步,市青联将持续开展“青联思享汇”系列活动,动员各界别青联委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课程,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丰富学校的“第二课堂”,持续擦亮青联“希望小屋”招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漯河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