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漯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团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团组织,各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青年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展现全市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青春风采,提升青年志愿者的自豪感和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凝聚力,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举办漯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选树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开展,团结凝聚更多社会力量投身美丽文明漯河建设。

二、奖项设置

评选漯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50名左右,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15个左右。

三、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文明实践、关爱少年儿童、为老服务、阳光助残、卫生健康、应急保障、社区治理、节水护水、文化传播、法律服务、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集体。

(一)参评青年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参与志愿服务2年以上或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参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成立1年以上,或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团队。

2.团队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成员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3.团队能有效协调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成员志愿服务热情高,组织凝聚力强,志愿服务效果明显。

四、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代表、往届获奖者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

1.推荐申报(3月8日—3月19日)。一是组织推荐。各相关单位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申报,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评委会办公室。二是社会自荐。各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可登录“漯河共青团”网站(https://www.lhgqt.org.cn/)公告通知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2.审核评选(3月20日—3月27日)。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召开评审会集中开展评审,确定拟表彰个人和集体。

3.社会公示(3月28日-4月3日)。对评选出的拟获奖个人和集体通过“漯河共青团”网站等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表彰宣传。经公示没有异议,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风采展示,多渠道宣传优秀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集体先进事迹,激发青年志愿服务热情。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区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明确专人,认真做好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报送工作。

(二)严格推荐程序。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集体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初评,积极征求申报个人和集体所在单位、群众及有关方面意见,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提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专职团干部不参与个人奖项评选,应结合实际推荐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参评。

(三)按时规范上报。各级各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应积极指导申报人或申报组织认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准备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3月19日前将申报表格、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评委会办公室,表格材料电子版及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电子版照片(限3张)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窦戈苒

联系电话:0395-3115065

地    址:市政府老楼423房间

电子邮箱:lhqnzyz@163.com


关于开展漯河市优秀青年志愿者、青年服务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